400-6666-458
查看: 4056|回复: 0

福建住建厅答复关于建造师注册和社保是否可以分开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0-27 15:25
  • 4329

    主题

    4398

    帖子

    4404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404
    发表于 2021-12-7 11: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网友问咨询了附件住建厅,建造师证书注册和社保是否可以分开,同一公司不同的地方,福建住建厅给出了答复,跟大立教育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网友问:有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注册地在A,因企业业务开展于B地全资注册了分公司,分公司没有相关企业资质。建造师可否注册在总公司,在分公司缴纳社保?

    福建住建厅答复:不可以,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在下属子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把注册关系也变更到下属子公司。没有相关资质将不符合注册要求。

    火狐截图_2021-12-07T03-13-09.232Z.png

    总结:所以说,即使是同一公司内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注册证书和社保也是不可以分开的。更多建造师信息关注大立教育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