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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布一建、造价、监理等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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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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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11-23 13: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需领取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请下载附件《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查询证书发放信息。 相关信息大立教育小编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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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注册证书的公告
    需领取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请下载附件《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查询证书发放信息。
    一、《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请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主楼二楼)领取:
    (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二)单位办事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办事人员姓名和领取证书信息并加盖注册单位公章)及办事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人持本人及注册师身份证原件。
    二、《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中需交照片人员(一级造价工程师)请携带小2寸照片交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主楼二楼)按领取证书方式携带材料;一级建造师8月1日之前申报注册业务且没有交照片未领证的,不需要在交照片,可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电子证书。
    三、2021年8月1日起,将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见附件2),申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和职业培训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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