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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名师整理编制的2015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实务重点知识点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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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6: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365识别施工现场危险源有多种方法,包括:现场调查、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 研究、事件树分析(ETA)、故障树分析(FTA)等。(选择题) P367(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对安全工作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关键工序应安排专职安全员对 重点风险源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 人、定整改验收人。 P368(3)总承包与分包安全管理责任 1)总承包方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审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 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方;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 方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方,应令其停工整改;总承包 方应统计分包方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方的伤亡事故。 2)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分包方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 生产责任;遵守总承包方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总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总承包方报告 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P369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项目生产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5)施工员(工长):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6)分包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7)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12学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 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上岗。 2)施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经 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劳务队农民工首次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P3701)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场工人进行公司、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转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人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职工教育与培训档案管理应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规范。 P3723)安全技术交底是法定管理程序,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留有书面材料,由交底人、 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工程部位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二是对施工作业相对固定, 与工程施工部位没有直接关系的工种(如起重机械、钢筋加工等)单独进行交底;三是对工程项目的 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以安全施工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交底。 5)以施工方案为依据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方案将具体要求 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使交底内容更加详实,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 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分包单位应根据每天工作任务的不同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P373(十一)应急救援预案与组织计划 (1)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 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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