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考试时间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同步,具体开考年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确定。
2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证明 事项告知承诺,采用考前资格抽查与考后资格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应承诺报考信息真实,不提供虚假信息,不冒用他人信息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根据情况可在部分市州设置分考点。
3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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