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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11: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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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3月27日,住建部与应急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通知》要求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期,各地应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移交承接工作。
通知详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
在5月10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从5月10日至6月10日,详情通知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 2019 年 6 月 10 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
),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下的“进入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
zqyjcin@126.com
。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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