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合同风险的概念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的以及由合同引起的不确定性。 工程合同风险可以按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 (1)按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分,可以分为合同工程风险和合同信用风险。合同工程风险是指客观原因和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如工程进展过程中发生不利的地质条件变化、工程变更、物价上涨、不可抗力等。合同信用风险是指主观故意原因导致的。表现为合同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如业主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层层转包、非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知假买假等。 (2)按合同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可以将合同风险分为合同订立风险和合同履约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 工程合同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的不完全性特征,即合同是不完全的。不完全合同是指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交易成本以及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合同当事人无法证实或观察一切,这就造成合同条款的不完全。 (6)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合同不完全的根源,多数问题都可以从信息的不对称中寻找到答案。 三、施工合同风险的类型 1.项目外界环境风险 (1)在国际工程中,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 (2)经济环境的变化,如通货膨胀。 (3)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环境的变化。 (4)自然环境的变化。 2.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 (1)业主资信和能力风险。 (2)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资信和能力风险。 (3)其他方面,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城市公共供应部门的干预、苛求和个人需求;项目周边或涉及的居民或单位的干预、抗议或苛刻的要求等。 3.管理风险 (1)对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 (2)合同条款不严密、错误、二义性,工程范围和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3)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错误地理解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导致实施方案错误、报价失误等。 (4)承包商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计划不周。 (5)实施控制过程中的风险。例如:合作伙伴争执、责任不明;缺乏有效措施保证进度、安全和质量要求;由于分包层次太多,造成计划执行和调整、实施的困难等。 四、工程合同风险分配 业主起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确定合同类型,对风险的分配起主导作用,有更大的主动权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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