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组布置要点: 特定建筑: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不适用,民用建筑仅限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 面积要求:工业建筑≤10000㎡,民用建筑≤2500㎡。 工业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4.8 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本规范第3.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大于10000㎡)时,可成组布置。 当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7m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相邻两座中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按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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