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日工费用的产生 ■发包人通知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以下内容复核: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2.计日工费用的确认和支付 完成后,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商定。 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与进度款同期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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