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选择的方法 1.选择的原则:选择复杂、关键、成本比重大的。 2.因素分析法:根据经验选择、缺乏定量依据,适用于研究对象彼此相差大以及时间紧迫时。 3. ABC分析法:关键的少数(A)和次要的多数(C)。 4.强制确定法:根据成本、功能系数求出价值系数,选择价值低的作为研究对象。功能评价和方案评价中也适用此法。 5.百分比分析法和价值指数法。 功能分析 1.功能分类:基本与辅助(重要程度)、使用与美学(性质)、必要与不必要(用户需求)、过剩与不足(量化标准)。不必要功能包括多余的、重复的和过剩的。 2.功能定义:描述 3.功能整理:主要任务是建立功能系统图,明确各功能关系。 4.功能计量:以系统图为依据对功能进行量化。 功能评价 1.计算功能的现实成本C(各零部件之和)。 2.计算评价对象的现实成本占全部成本的比率即成本指数C1。 3.计算评价对象的功能得分占总功能得分的比率即功能指数F1。 4.根据功能重要性系数确定功能评价值(即目标成本)F。 5.功能成本法计算价值系数V=F/C。 6.功能指数法计算价值指数V1=F1/C1。 7.选择功能价值低或者改善期望值大的功能作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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