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的概念最先由欧特克(AUTODESK)软件公司在2002年提出,其全称是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中文为“建筑信息模型”。不同人员及不同的参考文献有不同的定义。有的定义为:“是在建筑(或工程项目)从策划、设计、施工、运营、直到拆除的全生命周期内生产和管理工程数据的过程。”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上引用McGraw Hill的定义为:“BIM是利用数字模型对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合运营的过程”;美国国家BIM标准将BIM定义为: “BIM是一个共享的知识资源,是一个分享有关这个设施的信息,为该设施从概念到拆除的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的过程;在项目不同阶段,不同利益相关方通过在BIM中插入、提取、更新和修改信息,以支持和反映其各自职责的协同作业”。 以上三种定义的文字叙述不同,但本质内涵基本相同。都表述了BIM的如下特征:BIM不限于在设计中的应用,它可以应用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中;用BIM进行设计属于数字化设计;BIM数据库是动态变化的,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在更新、丰富和充实;BIM提供了一个项目参与各方协作工作的平台。 通过以上的表述可知,BIM的核心是通过建立虚拟的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利用数字化技术,为这个模型提供完整的、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建筑工程信息库。该信息库不仅包含描述建筑物构件几何特征信息、专业属性及状态信息,还包含非构件对象(例如空间、运动行为)的状态信息;借助这个包含建筑信息的三维模型,提高了建筑工程信息集成化程度,为建筑工程的相关利益放提供了一个工程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平台。 BIM是以三维数字技术为基础,集成了建筑工程项目各种相关信息的工程数据模型,该模型可以为设计和施工两个环节提供协调的、内部保持一致的、并可进行运算分析的信息。该模型及其集成的信息随着项目进程不断丰富和完善,项目相关各方可以从该模型中提取其需要的信息。此丰富和完善的过程即为模型化(Mode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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