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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仲裁
(一)自愿性
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是否将纠纷提交仲裁,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仲裁员的选择,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2Z208013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未作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
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Z208020 民事诉讼制度
2Z20802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四)管辖权转移(新增,了解)
所谓管辖权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也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转移不同于移送管辖:(1)移送管辖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把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而管辖权转移是有管辖权的法院把案件转移给原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2)移送管辖可能在上下级法院之间或者在同级法院间发生,而管辖权转移仅限于上下级法院之间;(3)二者在程序上不完全相同。
(五)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应诉管辖制度,即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Z208022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
一、当事人
以上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Z208023 民事诉讼的证据和诉讼时效
一、民事诉讼证据
(二)证据的保全
2.证据保全的程序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 30 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证据的应用
3.质证
根据《名师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民事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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