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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2011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施工许可证适用范围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抢险救灾等工程
2Z2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落实标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拆迁进度必须能满足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和连续施工的要求。
(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理》明确规定,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Z20201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略)
2Z20201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2Z2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2Z20202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一)企业资质的申请
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二)略
(三)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
1.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的程序
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30 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2.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应提交的材料(略)
3.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
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核定。
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申请资质证书变更的程序办理。
(四)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
(6)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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