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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
二:围绕工程建设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三:.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
四: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五: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企业满足政府发布的统一开工条件后作出承诺,即可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2020年底前将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详情查看原文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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