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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在建筑业“放管服”方面的工作要求,住建部近日连续发布有关在建筑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相关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2019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业绩全部实地核查。公告后12个月内,由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弄虚作假。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或登录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填报申报信息,自动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并完成签字、盖章。
详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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