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变更的范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分类: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四种情况)按照下列规定根据已标价清单调整规定: 1)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提出人:承包人提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确认人: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①实行招标的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②不实行招标的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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