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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知识点精选:报警阀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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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1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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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0-24 14: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报警阀组设置要求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

    2)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3)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②当配水支管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喷头计人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4)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5)雨淋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置雨淋阀组的雨淋系统,其雨淋阀控制腔的入口应设止回阀。

    6)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i.2m。安装报警阀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

    7)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8)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

    ②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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