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投标管理基本要求 (一)招标投标基本原则 1、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性质 招标投标是指业主提供工程发包、货物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工程投标是指各投标人依据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以争取获得实施资格。 2、关于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的规定 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招投标工作形式的规定和程序 1、招投标工作形式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类。只有不属于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才可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2、招投标的基本程序 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五个程序。 二、矿业工程项目常采用的招投标内容及其形式 1、招标形式 (1)项目招标承包 这是为择优选择项目进行的招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或集资单位组成的董事会负责组织这类招标。当项目投资得到落实,招标部门公开提出所要建设矿业项目的技术和经济目标进行招标。 (2)项目建设招标总承包 项目总承包即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组织施工、设备订货、职工培训直到竣工验收,全部工作交由一个承包公司完成。这种承包方式要求项目风险少、承包公司有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实力,目前它主要适用于洗煤厂、机厂之类的单项工程或集中住宅区的建筑群等。 (3)阶段招标承包 这是把矿业工程项目某些阶段或某一阶段的工作分别招标承包给若干单位。如把矿井建设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培训等几个阶段分别进行招标承包。这是目前多数项目采用的承包方式。 (4)专项招标承包 这是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技术性较强,需由专门的企业进行建设,如立井井筒凿井、各种特殊法凿井等,进行的专项招标承包。也有对提升机、通风机、综采设备等实行专项承包的做法。 (5)根据矿山建设特点从工程项目的角度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进行招标。 1)以矿井、洗煤厂的单项工程设计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招标。 2)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程阶段进行招标,如施工准备、井筒、主巷道及硐室、洗煤厂、场内工业及公用建筑、生活区建筑、公路、铁路、通信、供水、供电等若干独立工程进行招标。 3)在建项目应按可独立划分的工程进行招标。 2、施工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1)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布招标公告; (2)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 (3)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办事机构,经批准后可以议标。参加议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两家(含两家)。 三、招投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四、开标、评标、定标的要求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招标单位应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开标会议,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标底。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1)逾期送达;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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