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是指潜在的有直接引起火灾事故可能,或者火灾发生时能增加对人员、财产的危害,或者是影响人员疏散以及影响灭火救援的一切不安全因素。一般分为一般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6)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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