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
在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时,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分析: (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分析伤害方式。按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 在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 两者在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有规定,具体如下: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1)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其他。 (2)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其他。 (2)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他。 (4)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瓦斯超限;其他。 (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其他。 (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包括: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2.人的不安全行为 1)*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忘记关闭设备。 (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作)。 (7)奔跑作业。 (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9)机械超速运转。 (10)违章驾驶机动车。 (11)酒后作业。 (12)客货混载。 (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工件紧固不牢。 (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16)其他。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1)拆除了安全装置。 (2)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其他。 3)使用不安全设备 (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其他。 4)手代替工具*作 (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2)用手清除切屑。 (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冒险进入涵洞。 (2)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4)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5)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6)冒进信号。 (7)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8)易燃易爆场所明火。 (9)私自搭乘矿车。 (10)在绞车道行走。 (11)未及时瞭望。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帽。 (5)未佩戴呼吸护具。 (6)未佩戴安全带。 (7)未戴工作帽。 (8)其他。 12)不安全装束 (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于肥大服装。 (2)*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3)其他。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三)事故间接原因的分析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 6442-1986)中规定,属以下情况为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1)拆除了安全装置。 (2)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其他。 3)使用不安全设备 (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其他。 4)手代替工具*作 (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2)用手清除切屑。 (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冒险进入涵洞。 (2)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4)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5)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6)冒进信号。 (7)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8)易燃易爆场所明火。 (9)私自搭乘矿车。 (10)在绞车道行走。 (11)未及时瞭望。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帽。 (5)未佩戴呼吸护具。 (6)未佩戴安全带。 (7)未戴工作帽。 (8)其他。 12)不安全装束 (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于肥大服装。 (2)*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3)其他。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三)事故间接原因的分析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 6442-1986)中规定,属以下情况为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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