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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期满延续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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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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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2-1 15: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网发布了江苏省关于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期满延续注册的公告,公告明确,自即日起,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可申请延续注册。相关内容大立教育小编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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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有效期为三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自即日起,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可申请延续注册。具体程序如下:

    1、登录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主页,在页面左侧飘窗下载《注册消防工程师用户操作手册》,按照手册第10页“2.2.2 延续注册”提示的步骤,填写《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提交系统。点击“提交”后选择受理窗口时,应选择执业所在地级市的受理窗口,例如“南京消防支队”、“镇江消防支队”等,不应选择“江苏消防总队”。

    2、提交完成后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打印后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签名,加盖聘用单位公章)、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原件等资料物品到指定地点提交审查。

    3、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的,系统显示审批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领回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并继续执业;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或逾期未延续注册的,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处理。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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