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双方签订合同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1)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即投标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等级。
(2)应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条件,主要有:
1)资质要求: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2)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并有良好的工程业绩和履约记录;
3)财务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法行为;
4)质量安全: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特大安全事故。
(3)应能真实、完整地填报投标文件。
P263(6)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7)计算得到报价后,根据掌握的有关信息和市场的动态分析,进行必要的调整,最后确定报价。当招 标人不设拦标价时,投标人必须在分析竞争对手的基础上测算后决定报价,以期获得较理想的投标结 果。
P264通常可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建设工程总概算三级。
P265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几项费用,一般包括建设期利息、 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等。
(3)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费用由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组成。
定型或成套设备购置费=设备出厂价格+运输费+采购保管费
(四)概算调整
(1)设计概算批准后,一般不得调整。由于下列原因需要调整概算时,由建设单位调查分析变更原因, 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核实编制调整概算,并按有关审批程序报批。调整概算的原因:
1)超出原设计范围的重大变更;
2)超出基本预备费规定范围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工程变动和费用增加;
3)超出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的国家重大政策性的调整。
(2)影响工程概算的主要因素已经清楚,工程量完成了一定量后方可进行调整,一个工程项目只允许调 整一次概算。
(3)调整的内容在调整概算总说明中要逐项与原批准概算对比,并编制调整前后概算对比表,分析主要 变更原因。
P266(3)概算文件需经编制单位自审,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复审,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审批。
(4)概算文件的编制与审查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者具有省市(行业)颁发的造价 员资格证,并根据工程项目大小按持证专业承担相应的编审工作。
P267(一)施工图预算的计价模式
(1)定额计价模式;(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指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P268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 费用。
(5)5)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P269(二)工程实施阶段
(1)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费用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
(2)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 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4)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 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