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下沉过程中应进行连续排水,保证沉井范围内地层水疏干。
(3)挖土应分层、均勻、对称进行;对于有底梁或支撑梁沉井,其相邻格仓高差不宜超过0.5m;开挖顺 序应根据地质条件、下沉阶段、下沉情况综合运用和灵活掌握,严禁超挖。
(4)用抓斗取土时,井内严禁站人,严禁在底梁以下任意穿越。
P173(三)沉井下沉控制
(1)下沉应平稳、均衡、缓慢,发生偏斜应通过调整开挖顺序和方式“随挖随纠、动中纠偏”。
(4)缸井下沉监控测量
1)下沉时标高、轴线位移每班至少测量一次,每次下沉稳定后应进行髙差和中心位移量的计算;
2)终沉时,每小时测一次,严格控制超沉,沉井封底前自沉速率应小于10mm/8h;
(一)干封底
(1)在井点降水条件下施工的沉井应继续降水,并稳定保持地下水位距坑底不小于0.5m;在沉井封底 前应用大石块将刃脚下垫实。
(3)采用全断面封底时,混凝土垫层应一次性连续浇筑;有底梁或支撑梁分格封底时,应对称逐格浇筑。
(二)水下封底
(5)水下混凝土封底的浇筑顺序,应从低处开始,逐渐向周围扩大;井内有隔墙、底梁或混凝土供应暈 受到限制时,应分格对称浇筑。
(6)每根导管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且导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宜小于1.0m;各导管间混凝土浇筑面的 平均上升速度不应小于0.25m/h;相邻导管间混凝土上升速度宜相近,最终浇筑成的混凝土面应略高 于设计高程。
P174(二)施工过程降、排水要求
(1)选择可靠的降低地下水位方法,严格进行降水施工,对降水所用机具随时作好保养维护,并有备用 机具。
(4)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间断降、排水,并应对降、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 严禁停止降、排水。
3)备有应急供电和排水设施并保证其可靠性。
(2)当构筑物的自重小于其承受的浮力时,会导致构筑物浮起;应考虑因地制宜措施:引入地下水和地 表水等外来水进入构筑物,使构筑物内、外无水位差。
P175催生新型排水体制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城市雨水控制利用、中水回用的发展。新型排水体制指在合流制 和分流制中利用源头控制和末端控制技术使雨水渗透、回用、调蓄排放的体制。(选择题)
P176B=D0+2×(b1+b2+b3)
P177(一)分层开挖及深度
(1)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
(2)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 备时不应小于1.5m。
P178(一)地基处理
(1)管道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天然地基的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
(2)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超挖深度不超过150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 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应采取换填等有效措施。
(3)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扰动深度在100mm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扰动深度 在300mm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宜填卵石或块石,并用砾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
(二)安管
(3)采用焊接接口时,两端管的环向焊缝处齐平,错口的允许偏差应为0.2倍壁厚,内壁错边量不宜超 过管壁厚度的10%,且不得大于2mm。
(4)采用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接口时,应选择在当日温度较低或接近最低时进行;电熔连接、热熔连接 时电热设备的温度控制、时间控制,挤出焊接时对焊接设备的操作等,必须严格按接头的^^术指标和 设备的操作程序进行;接头处应有沿管节圆周平滑对称的内、外翻边;接头检验合格后,内翻边宜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