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犯罪构成与刑罚种类
二、刑罚种类 根据我国《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单独使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以上主刑。附加刑(从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一)主刑 根据《刑法》第33条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二)附加刑 根据《刑法》第34条的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重点解析: 主刑和附加刑的种类是必须要掌握的。对于书中关于各种刑罚的具体规定也要掌握,例如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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