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0.5 分)和整理会议纪要不妥(0.5分)。
设计交底会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细(0.5 分),会议纪要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整理(0.5 分)。
(2)①口头汇报不妥(0.5 分),应书面汇报(0.5 分)。
②派监理员复验不妥(0.5 分),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复验(0.5 分)。
2(1)营业执照(0.5 分)、资质等级证书(0.5 分);
(2)业绩(0.5 分);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0.5 分);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0.5 分)、上岗证(0.5 分)。
3协调施工单位保管该批材料(1 分),若经设计单位确认可以使用,则该批材料可用于本工程(1 分);若不能使用,应要求退货(1 分)。
4在隐蔽前48 小时(0.5 分)。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0.5 分),验收合格方可隐蔽(0.5 分)。若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在验收前24 小时(0.5 分)之前书面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0.5 分),总承包单位可自行验收(0.5 分)。
5(1)总监理工程师直接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不妥(0.5 分),应在收到工程竣工中请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检查竣工资料(1分)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1 分),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1 分),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1 分)。
(2)建设单位将未经验收的工程投入使用不妥(0.5 分),应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1 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