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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又发布了利好!我省又明确34项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的资讯对之前发布的政策进行了解读。
湖北省将在已建立的首批13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继续建立第二批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明确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知》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药师、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税务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翻译专业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详情原文通知: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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