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666-458
查看: 11607|回复: 0

详细介绍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告知承诺制。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20

主题

1333

帖子

1371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371
发表于 2019-6-14 16: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全国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大立教育整理解读如下:(http://www.daliedu.cn/news/kaoshi/38957.html#zq
       试点时间、范围:试点时间为2019年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2019年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019年大立教育“线上+线下”双驱动的学习模式。线上有消防工程师消防规范直播课,轻松掌握重要规范、线下有一级建造师全国巡回集训课程,通过优质集训实现短期提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