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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21年度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试点)报名工作的通知,大立教育将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78号)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确定我省为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试点)省份,为进一步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二)考试地点
此次计算机化试点考试在西宁市设置考点,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方式
此次考试试行计算机化管理模式,各科目作答均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不设置纸笔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为确保考试公平有序,本着“考生每年度只允许考一次”的原则,已报考2021年上半年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笔试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此次考试。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此次考试仅面向居住地或工作地在青海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考试服务。
(三)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三)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三)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一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根据《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青人专字〔2005〕257号),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一科”)。
(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关于所能报考的专业请参照《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请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专业选择相关专业大类。如考后发现专业不符按照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三、报考相关事项
(一)此次试点考试成绩有效,将正常记入成绩滚动周期;成绩合格人员在资格复核通过后即颁发相应证书。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报名全面实行考后审核制,考前不再进行资格条件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确保符合相关级别专业的报考条件;
成绩合格人员,考后将进行资格复核,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依法依规对其合格资格予以撤销,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三)为确保考试公平有序,已报考2021年上半年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笔试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此次考试。
(四)因此次试点考试,机位资源有限,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每个考试日最多设置200台机位,机位报满即止。
(五)1、居住地在青海的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页;
2、工作地在青海的考生,需上传在青海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照片(缴费情况明细原件)。
(六)在成绩滚动周期内,更改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的,将视为放弃原级别专业科目成绩。
(七)根据考试工作安排,此次计算机化考试不同专业科目考试在不同日期举行,请考生按各自专业选择相应考试日期。
(八)报考人员机位根据考生缴费状态确定,机位有剩余,考生方可完成缴费。为确保机位正常分配,请考生提交信息后,立即完成缴费。
四、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1-09-26 9:00至2021-09-28 18:00
网上缴费时间:为确保机位正常分配,请考生提交信息后,立即完成缴费。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至2021年11月19日24时
(二)报名流程:
五、考试相关事项
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仅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
2.应试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3.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
4.应试人员交卷后,须确认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
六、监督监管
考试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后进行人工现场资格复核。此类考生应留意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八、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0971-6146535(解答报考条件等相关问题,仅工作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电话:0971-8258589(主要负责网报平台,解答报名系统相关问题,仅工作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9月17日
原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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