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施工合同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严格的计划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超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法律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什麽要求? 答:《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发承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什麽作用? 答:(1)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就是要约,合同就是通过招标投标形式来要约和承诺。 (2)明确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产生了法律上的关系。 ①施工合同是双方行为的准则; ②施工合同制约发包人和承包人; ③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 (3)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行监理离不开合同,离开了就没有了依据。 (4)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①施工合同依法保护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权益; ②追究违反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 ③调解、仲裁和审理施工合同纠纷的依据。
施工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1)施工主要是指工程的建筑与安装。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 (2)《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和推行“示范文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