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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9年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规定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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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3-6 14: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河北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公告,规定了河北2019年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延续注册工作的相关要求,以下为具体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19年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公告如下:
    一、延续注册申报范围
    凡在河北省取得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的注册人员,年龄不满60周岁,仍需在原聘用企业继续执业的,可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延续注册。
    二、延续注册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政务服务”下“人员管理”栏目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按要求和说明如实填写延续注册信息、上传相关扫描件后完成数据上报,并将注册证书于2019年3月29日前报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大厅2号厅9号窗口,到期未申报延续注册的将自动注销。
    三、延续注册所需材料
    按照厅《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的公告》要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延续注册申请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只需在系统内完成数据上报后提交注册证书原件。
    四、延续注册注意事项
    申报延续注册人员在系统内经身份证实名认证后无法同步注册信息的,或注册信息有误的,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大厅2号厅8号窗口申请补正:
    (一)注册信息补正申请。应注明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注册单位、专业、注册编号、证书编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并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正反面)。
    (三)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等。
    申请信息补正的人员,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提交申请,并注意查阅系统注册信息是否补正,按时申报延续注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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