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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建局发文:注册安全工程师可申报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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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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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6-2 14: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常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安全总监任职条件需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大立教育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我市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及《关于全面强化落实我市建筑工程领域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常住建〔2020〕6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总监任职条件
    安全总监应满足以下条件,并经企业任命(任命书参见附件1):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A证)。
    二、安全总监申报
    即日起,安全总监需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申报入库,上传企业任命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A证)需在“安全三类人员”中申报并经审核(安全总监申报操作路径详见附件2)。

    详情原文通知:关于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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