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时部分证明事项取消的说明
根据应急管理部2018年第12号公告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时无须再提供以下证明事项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执业证;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原需要由单位出具的履职情况证明调整为由个人签字并承诺其真实性即可。
附件:个人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个人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2018年双旦狂欢节感恩回馈,钜惠来袭,详情http://www.daliedu.cn/topic/2018sheng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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